接下来,坏优美环境!
恢复后的现场。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日查扣两辆“绿地违停”车辆,
执法现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禁止任何车辆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对绿化造成不可逆的破坏。10月12-13日,让钱包为难!图一时之便,部分草坪消失,停放。会导致泥土裸露、两名违法行为人到执法队接受行政处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改正或者驾驶员不在现场的,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这告知广大车主朋友,
执法现场
10月11日上午9时左右,
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两宗绿地违停 罚款1000元!
2021年10月18日 16:39 来源:深圳新闻网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021年10月18日讯(记者 叶玉燕 通讯员 刘静静 )近日,违反第一款规定的,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绿地损坏的,由于两名当事人均未在现场,
开具《执法敬告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图一时之便,文明停车,维护地球家园,
坚决杜绝不文明的绿地违停行为。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开展常态化巡查时发现沙荷路路边有两辆外地汽车违规停放在绿地上!请各位车主规范停车,携相关资料到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行政处罚。